飄萍一隻筆,胜扺十萬軍;

邵飄萍死後80年的今天,總會有許多“邵飄萍”陸續出現,

“飄萍之筆”在不同時代不同地點,依然喋喋不休


Wednesday, July 22, 2009

盛名所累惜麥可


      

麥可積遜,4歲就出道,從八十年代紅到九十年代。他的天才,讓他在舞台上各顯所能,他的才華,也令台下如癡如醉。

可惜,盛名卻給他帶來極大的壓力,像這樣的藝人不是空前,相信也不可能絕後;如武打明星李小龍、像魅力懾人的張國榮、像天才童星麥考利、還有憑《外星人》揚名,並以童星出身的朱爾芭莉摩,在在都是盛名所累的人海抽樣。

前兩者,死因引人揣測,也留給後人無盡的悼念、無限遺憾;朱爾芭莉摩所幸及時回頭,從人生的敗部復活。然而,不會有人了解,她曾走過多麼艱苦的浴火重生之路。之於他們,順利成長彷彿也是一種設奢望。

盛名,讓麥可行為漸漸出現偏差,首先不斷整形,再者捲入性侵害男童的風波,還傳出財務狀況出問題。而他身邊的人,也不斷從他身上“挖寶”,直到他死後唱片業仍繼續兜售他的才華。

無人能及的成就,讓麥可他成為家族里年紀最小的主唱,也讓他從小生活在美光燈下,沒什麼童年。他的故事與悲劇,就與許多神童的沉淪一樣。童星與神童的魔咒,往往教人膽寒。

看到了別人,我們警惕自己:我們或許平庸,也沒有享受過萬民景仰的驕倣,但天生我才必有用。我們的孩子,雖不一定是聚光燈的焦點,但也有出自平凡的美好與可貴。

名聲,有,確是不錯,並可以滿足一下個人的虛榮心,但如果讓一個人活得太累又活得不太正常,那不如放下、放下、再放下,讓自己的人生輕盈一點,瀟灑又自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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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comments:

寢國郡主 said...

可是,你不是一直想紅咩?

郑梅娇 said...

想紅,但又不要太紅。其實像現在這樣就不錯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