飄萍一隻筆,胜扺十萬軍;

邵飄萍死後80年的今天,總會有許多“邵飄萍”陸續出現,

“飄萍之筆”在不同時代不同地點,依然喋喋不休


Sunday, June 22, 2008

魔鬼代言人

又一宗大耳窿惡行大作的案件;人,一旦惹上阿窿,回頭已是百年身;這是人人都知道的道理,然而,即使人們都知道那是一個無底火坑,但是還是有人前仆後繼,往裏面跳下去。

阿窿鬧事,劇情如出一轍,即:家中有人好賭,最後向阿窿借錢,無辜的家人在多次與阿窿往還之後,終於招架不住,向媒體揭露阿窿惡行。

不過,接下來的劇情依然屬於"重覆性",媒體一而再,再而三,三而四的報導,還是有人繼續引鬼上身。顯然,受害家屬的聲淚俱下,社會的雞犬不寧,並沒有讓一群接一群的傻子止步。

無法從別人無數次遭遇痛苦的經驗中獲得教訓,是一個徹徹底底的傻子,當傻子遇到魔鬼的代言人,註定是無止境的沉淪。

閱讀大耳窿惡行的新聞,社會普遍同情家屬,卻不禁想譴責頭腦不清的借錢人,拖累家人,其行可誅。一個成年人,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。

有錢能使鬼推磨,沒錢鬼來把磨推;借錢不還,當然魔鬼就要行使它的權力了。但往往遭殃的,都是無辜的家人。

經濟不好,阿窿"見報率"也漸漸攀升。富有時,當然可以過得很好,但窮,也有窮的生活方式,因為市道不好而向魔鬼借錢,那不是理由。況且,往往找上阿窿的,多是不懂潔身自愛的賭鬼。

向魔鬼借錢,出賣的是我們的靈魂,抵押的是我們的家人;魔鬼的誘惑,總是殷勤又熱情,殊不知,來自阿窿的短暫富裕,淺嚐之後只會泥足深陷,讓心魔進駐心中,完全無法意識到自己及親人的安危已經受到威脅。

阿窿其實只是一個客體,人必須與他相抗衡才能自全,此間,人的意志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;大耳窿應運而生,就像許多非法勾當,需要靠執法單位的嚇阻,而普羅百姓能做的是:看穿它,唾棄它,然後,遠-離-它-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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