/徐悠
領悟,簡單的兩個字,但一個人可能 必須走過許多人生的顛頗,才會真正了解這兩個字的精髓。
新山一名15歲少女離家出走,後來,女兒被母親發現蹤影,旁邊還跟著一名男子。
母親在女兒離家出走,心力交瘁,忙著奔走尋找,沒時間進餐,體力不支。最後,不得不上報端找女兒。
這位做母親的,還得在報章上承諾女兒:不再責罵女兒,一切回來好好談。
古往今來,多少女兒在外面結交了朋友,為了交友的問題與父母決裂,大吵大鬧?上述例子,只不過是滄海一粟。
萬家燈火,愛是人類的天性,父母愛子女是本能,保護子女是父母與生具來的天職。尤其當父母發現女兒遇人不淑的時候,更是不得不出言干預。
可是,愛情是人類原始的本能;是以,可以理解,很多女兒們為了男朋友、情人,不顧父母的勸告,更不惜與父母反目。
然而,不管女兒在外面遭受什麼挫折,無論女兒曾經對父母多麼的不敬,甚至,做過什麼讓父母痛徹心扉的錯,最終,父母還是無私的愛著自己的子女,接納迷途知返的子女。
反之,愛情不如親情無私,甚至,外面處處是可怕的陷井;父母人生歷練,往往可以洞察心懷不軌的人心,至於懷春的孩子,常是難以了解其中的苦心,直到碰釘才會真正的、由衷的領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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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,不管女兒在外面遭受什麼挫折,無論女兒曾經對父母多麼的不敬,甚至,做過什麼讓父母痛徹心扉的錯,最終,父母還是無私的愛著自己的子女,接納迷途知返的子女。
反之,愛情不如親情無私,甚至,外面處處是可怕的陷井;父母人生歷練,往往可以洞察心懷不軌的人心,至於懷春的孩子,常是難以了解其中的苦心,直到碰釘才會真正的、由衷的領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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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comments:
父母的爱何其伟大无私,相信没有另一种爱比得上亲恩^^
唉,可惜迷途之返時,父母已不在身邊。所以,有父母在,盡量盡孝吧!
做麼你把自己搞到越來越鬼妹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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