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個17歲女孩,離家與18歲的男朋友同居,後來,女孩離奇死在男朋友家。
這件命案是5月份轟動一時的“糖袋裹裸屍藏車後廂”命案。女死者疑被男友父親強姦不遂殺害。
女孩哥哥悲痛之餘,傾吐一句:錯在讓她太自由。
女孩哥哥悲痛之餘,傾吐一句:錯在讓她太自由。
死者哥哥深深懊悔:“我們都做錯了,我們錯在給她太多自由;自由是要給那些會照顧自己的人,而她根本沒有能力保護自己,我們都疏忽這點,也沒有考慮到這點……”
孩子有了自由,自由卻出了人命,對緊張孩子的家長來說,真他媽的恐怖,怎能不高度戒備十萬火急?
還記得,當時許多父母都趁機利用這件慘絕命案,對子女曉以大義,諄諄告誡。
然而,類似的悲劇,社會依然重蹈覆轍:少女被姦成孕,少女集體離家、甚至自殘發洩等,接踵而至,沒有停止。
馬青5天就接6宗失蹤少女案,於是使我們產生一個問題,難道家里沒有溫暖嗎?少年要多少才叫自由?自由取決何時、何處?
有人問上述命案女死者的父母,為何不勸女兒回家住?
死者母親說:女兒性格不愛受約束……
死者父親說:女兒要自由不回家……
自由,自由,少年都愛自由;然而,自由代價何其深重?這悲劇是借鏡,告訴少年:不要濫用親人給你們的自由!
現在子女跟父母要自由,就像跟仇人“談判”一樣,咄咄逼人。原來那一段曾經美好的親子時光,已不知不覺從歲月指尖溜走。
隨著孩子的成長,交朋友的圈子越來越廣,父母多說幾句都被嫌囉嗦。家長也嘆:真不知該如何與子女溝通?
他們嚷著要買手機,吵著要跟同學去Shopping,社會變化太快,快得孩子的世界越來越難懂。於是,少年們輕信“我懂你的心”的蒼蠅、鯊魚和狼,然後再換來一生的悔恨不堪。
自由的天空,星光燦爛,但通常夜黑風高,還有狂風暴雨,少年自在翱翔天際,樂不思蜀,可隨時失足毀盡一生。
為什麼?在哪里?世人都有落腳的地方,但越來越多少年卻找不到可以依靠的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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